工作职责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主要工作职责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部署,坚定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四川现代化建设,全方位深化开放合作,根据川经合发[2022]87号文相关规定,我办工作联系区域调整为重庆、陕西、新疆、甘肃、青海、宁夏、湖北、河南等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协助省经济合作局联系西藏自治区的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合作的商(协)会联络工作。
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与重庆、陕西、新疆、甘肃、青海、宁夏、湖北、河南省(市)委、政府及省(市)级有关部门联系;宣传介绍四川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情况,促进省、市间相互了解和友好往来;参与四川省与联系区域之间有关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二)围绕四川经济实施追赶式跨越发展战略思想,积极组织开展省市之间经济合作,积极主动促进四川招商引资工作,开拓市场,拓展我省对内对外开放的领域和途径,做好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
(三)加强对联系区域的调查研究,做好省、市间的信息收集、整理及沟通工作,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负责联系重庆、陕西、新疆、甘肃、青海、宁夏、湖北、河南的四川企、事业单位的协调服务工作;积极维护我省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调查并协助解决联系区域投资者反映的重要问题。
(五)承担劳务调研和服务、川籍农民工管理、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维护我省各类组织机构和人员在联系区域的合法权益,协助调解劳务纠纷;参与劳务输出和结构性劳动力回流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