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四川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官网!
项目立办   品牌兴办队伍强办   制度管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他山之石 > 联系区域信息

与政府“合伙买房”新模式将在成都试点

发布时间:2014-04-03人气:1171次

   与政府“合伙买房”的新模式将在成都试点。4月1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京召开的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座谈会传出消息,成都和北京、上海、深圳、黄石、淮安6个城市,成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成都正在研究相关试点方案。   

   对共有产权住房的管理和使用等,《四川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有明确说明。目前该条例草案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正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该条例草案规定,共有产权住房将和公共租赁住房,共同构成我省保障性住房。而经济适用房将被涵盖在共有产权住房内。   根据条例草案定义,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或提供政策优惠支持社会资本投资,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保障对象出售的,政府或投资人与保障对象按份共有住房物权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