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重点园区简介和相关人才(项目)政策汇编(四)绵阳市
发布时间:2015-07-15人气:22275次
四、绵阳市
(一)绵阳市市级人才(项目)政策:
1.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决定(绵委发[2013]7号)
(1)凡入驻政府主办的企业孵化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2年内免交房租;对初创期优秀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所缴纳的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50%以奖代补给企业,用于支持技术创新。
(2)对以科技成果作价出资在本市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其作价份额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对在绵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发明成果所得收益,按至少60%、最多95%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所有,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军转民企业新增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三年全额、后两年50%以奖代补给企业用于创新研发。
2.关于实施绵阳科技城“千英百团”聚才计划加快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绵委办发[2012]15号)
(1)对引进的国内顶尖、先进水平,对我市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能带来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和科研团队,由财政给予100 万元至200 万元的资金资助。对引进的“两院”院士、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首席科学家、重大工程项目首席工程技术专家或管理专家等相同层次的人才,由财政给予50 万元的资金资助;对引进的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首席专家等相同层次的人才,由财政给予30 万元的资金资助;对引进的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由财政给予20 万元的资金资助。
(2)对引进的“两院”院士、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首席科学家、重大工程项目首席工程技术专家或管理专家等相同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工作合同并落户绵阳的,由财政给予20 万元安家补助;对引进的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首席专家等相同层次的人才,以及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工作合同并落户绵阳的,由财政给予15 万元安家补助;对调入绵阳工作,符合我市特色产业发展和科研、教学等需要的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以上的人员,在我市工作满三年并购买住房的,由财政给予10 万元安家补助。
(3)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财政发放1.2 万元-3.6 万元的年度岗位津贴。对引进的“两院”院士、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首席科学家、重大工程项目首席工程技术专家或管理专家等相同层次人才,由财政发放3.6 万元/年的岗位津贴;对引进的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首席专家等相同层次人才,由财政发放2.4 万元/年的岗位津贴;对引进的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以及符合我市特色产业发展和科研、教学等需要的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以上的人员,由财政发放1.2 万元/年的岗位津贴。
(4)创新人才:A类人才享受50万元一次性资助;B类人才享受30万元一次性资助;C类人才享受20万元一次性资助。创业人才:享受20-50万元一次性资助。绵阳科技城“千英百团”聚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享受100-200万元一次性资助。
(5)创新人才: A类人才落户绵阳的,享受一次性20万元安家补助;B类、C类人才落户绵阳的,享受一次性15万元安家补助;D类人才在我市工作满3年并购买住房的,享受一次性10万元安家补助。创业人才:落户绵阳的,享受一次性10-20万元安家补助。
(6)对创新人才,自纳入绵阳科技城“千英百团”聚才计划管理后的5年内,经审核合格的,发放年度岗位津贴:A类3.6万元/年,B类2.4万元/年,C、D类1.2万元/年。
3.支持绵阳科技城加快建设政策措施(川府发[2013]30号)
(1)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务发明成果在科技城转移和交易,所得收益按60% —95% 的比例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包括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所有;对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转化的个人奖励,获奖励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入驻科技城,其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可按50% —70% 的比例折算为技术股份。
(2)2020年 12月 31日前,对设在科技城内、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是绵阳科技城的城市副中心、全市新型工业集中区,有各类企业600余户,已建成“数字家电城、化工环保产业园、食品医药产业园”三大特色产业园区。位于区内的绵阳南郊机场开通了至北京、上海等国内22条主要城市的航线。重点发展以长虹平板显示和平板整机为龙头的电子信息产业,以美丰、东材科技、利尔化学为代表的化工环保产业,以华润啤酒、丰谷酒业、蓝剑饮品和好圣汽车零配件为代表的食品医药产业及机械制造等“1+2”主导产业。2013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83亿元。
人才(项目)政策:
经开区已腾出管委会5号办公楼一栋及食堂的部分闲置办公用房1000余平方米,统一装修、统一采购,用于打造绵阳(国家)经开区科技型企业孵化器,作为以研发为主的文化创意动漫项目及以信息咨询、技术服务、农业开发为主的公司的研发和办公场地。
1.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绵经委发〔2014〕13号)
设立100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
2.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若干优惠政策(试行)(绵经管发〔2014〕10号)
(1)以研发为主的文化创意动漫项目及以信息咨询、技术服务、农业开发为主的公司,一次性给予新注册企业3000元奖励/户;第一、二年免费提供40平方米以内研发、办公场地。(《》
(2)生产型科技公司,一次性给予新注册企业5000元/户奖励;第一、二年免费提供400平方米以内生产场地。
(3)经开区原注册企业根据新产品开发、市场拓展需要,新设立企业并被认定为绵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一次性给予新注册企业10000元奖励/户。
(4)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发明专利一件,给予1000元资助,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每件给予5000元资助;申请并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每件给予2000元资助;申请并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每件给予1000元资助;申请并获得软件著作每件给予1000元资助;申请并获得国际专利每件给予3万元资助。
(5)对孵化器培育和引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奖励,对申报为国家、省、市和区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重奖。
3.绵阳科技城青年科技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实行)(绵府发〔2013〕56号)
区内拥有由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绵阳市科技城青年人才创业公寓300套(已建成)可提供住宿及日常生活消费,并对于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病人就医、人才聘用、户口迁移、法律咨询等问题,区相关部门将全力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三)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含绵阳出口加工区)
已形成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等支柱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占全市工业比重达60%。有长虹集团、九洲电气、艾默生、普思电子、日普精化、华晨汽车、中国重汽等800多家工业企业。
区内建有国家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级生物医药专业孵化器、国家级新材料产业化基地和国家级数字视听产业园,有国家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5个,与国外大企业联合建立重点(开放性)实验室8个,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企业博士后流动站10个及留学生创业园。2013年园区实现工业总产值870亿元。区内的绵阳出口加工区综合评估列中西部出口加工区第3位。
人才(项目)政策:
1.绵阳高新区大力扶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试行)绵高管委发〔2013〕2号
(1)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两年的房租补贴,5000平方米及以上,每年补贴实际费用的5%;1000-5000平方米,每年补贴实际费用的10%;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年补贴实际费用的20%;若购置高新区标准厂房,500-1000平方米按市场价格优惠10%;1000平方米以上按照市场价格优惠5%。
(2)对于入驻孵化器项目:第一年给予50-200平方米全额房租补贴,第二年补贴80%,第三年补贴60%;在孵化期内所上缴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的50%奖励所在孵化器,50%奖励孵化企业;毕业后将企业三年内上缴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的50%奖励孵化器;毕业一年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3)在高新区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器,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专项资金支持。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奖励。
(四)绵阳科创园区
绵阳科创区成立于2001年,位于绵阳市区西北部,距成都98公里,为四川省省级开发区之一,全国唯一的国家级军转民科技园。2013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8.2亿元,工业生产总值180亿元,营业收入270亿元,全年实现自营出口25923万美元,实现进出口总额44960万美元。
中物院、西南自动化研究所、长虹集团、九洲集团等在园区成功实施一大批军民融合项目。九洲集团、长虹网络、山东浪潮、IBM、永贵科技、新加坡芯联芯、深圳融创天下等知名企业落户园区。
绵阳科教创业园区创业服务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截止2013年底,中心所属孵化场地使用面积达3.5万㎡,入孵企业95家,企业年产值超过2亿元。
作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重要组成部分,绵阳科技城创新中心、科技城创新孵化大楼、科技城创新中心灵创孵化器、亿嘉合科技城企业孵化基地、绵阳科技城高端产业制造基地等创新载体的建设为加快推进科教创新区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人才(项目)政策:
除执行国家、省、市给予科创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外,科创区还制定了《关于鼓励科技创新与加快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明确规定有科创区财政预算安排,设立不少于2000万的专项资金,通过项目孵化、科技创新、人才支持、企业发展、税收金融五个方面进一步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对进入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的高层次人才来园区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或研发机构的,除享受省、市奖励外,科创区还将给予其创办的企业研发机构创业补助20万元,给予个人一次性安家补助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