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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十二条措施支持外贸稳定增长

发布时间:2014-06-30人气:1396次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十二条措施》,明确将培育移动互联、中医药等新增长点,鼓励企业对境外品牌、技术等并购,推动蓉欧快铁等对外物流通道建设,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加快转型升级。
   十二条措施涉及加快外贸转型升级、改善外贸发展环境、落实金融财政政策、壮大企业主体队伍等四个方面。
    加快外贸转型升级方面,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进出口,大力培育移动互联、中医药等新增长点,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推动企业集群式“走出去”,鼓励企业对境外品牌、技术等并购,提升国际市场开拓能力。
   改善外贸发展环境方面,推行海关和检验检疫“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在去年取消1551个海关编码出口商品检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取消222个海关编码机电产品、食品接触产品出口商品的检验,免收法检出境检验检疫费,推动蓉欧快铁等对外物流通道建设,降低物流成本。
   落实金融财政政策方面,给予货物贸易重点支持企业更多外汇收支便利,推进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简化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全面推行出口退税专业化管理,确保15日退税承诺落实到位,规范进户执法行为,取消5项出口退(免)税进户执法事项。
   壮大企业主体队伍方面,重点培育十大外向型产业示范园区,加快50个出口基地建设,推动特色产业园区与沿海加工贸易对接,重点培育5-10户为中小微企业进出口提供转化服务的外贸综合企业,鼓励企业在海外设立营销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