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四川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官网!
项目立办   品牌兴办队伍强办   制度管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投资促进 > 政策法规

海关总署出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16条措施

发布时间:2015-06-10人气:15323次

    海关总署以推进互联互通、实现关通天下为目标,重点从畅顺大通道、提升大经贸、深化大合作”3个方面推出16条措施,全力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海关总署采取包括统筹口岸发展布局、创新口岸管理模式、推进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促进海上运输通道建设、推动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和推进一带一路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等6项措施。
提升大经贸方面,采取包括支持各地扩大对外开放、支持企业走出去、支持新型贸易业态发展、推动与沿线国家共建自由贸易区、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政策优势等5项措施。
深化大合作方面,采取包括丰富国际合作的内容与机制、突出重点推进海关双边国际合作、深化海关区域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多边合作不断扩大海关影响力、打造一批促进互联互通合作项目典范5项举措。